新华网北京8月9日电(记者涂铭、李京华)9日上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对一起5300多人受骗350余万元的团伙电信诈骗案件做出一审判决,仝市伟等被告被判处11个月至1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名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被告被判罚金1000元。
据法院介绍,2009年5月至2010年10月间,被告人仝市伟与安晓云(另案处理)伙同李娜等26人,冒充橡果国际公司员工,通过打电话或发短信,以免费赠送礼品收取邮寄费、保价费等手段,利用假劳力士手表、假电话充值卡、假汽车加油卡,骗取5300多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355万余元。
据了解,仝市伟与安晓云是夫妻,他们非法购买了曾参与了网络购物的被害人的个人信息,组织“话务员”给被害人打电话或发短信,告知他们因网络购物获得赠品,要求他们交纳600多元的邮寄费和报价费。许多人因贪小便宜上当受骗,收到的劳力士手表只是价值几十元的假表,电话充值卡、汽车加油卡也都是假的,无法充值。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仝市伟等27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等方法,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仝市伟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余26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法院据此判决主犯仝市伟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其余23名被告人被判处11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有3名犯罪时是未成年人的被告被判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