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版:广告总第806期 >2011-08-11编印

莱西市开展百名“孝星”评选活动公告
刊发日期:2011-08-11 阅读次数: 作者:laixixwzx  语音阅读: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把“关爱父母家家行”活动推向深入,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由市民政局组织的百名“孝星”评选活动于8月9日起正式启动。
    一、评选对象
    莱西本地公民或居住莱西五年及以上的外地公民,可以是子女、婿媳、孙辈等直系旁系晚辈,或是不具有血缘关系但长期无偿赡养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在我市民政部门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满三年以上的院长、养老护理员。性别、职业、年龄不限。
    二、评选标准
    1、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孝敬父母、长辈,家庭和睦,事迹突出,感人至深。
    3、义务赡养扶助社会老人,事迹典型,深受公众敬佩。
    4、为老服务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受到一致好评。
    5、热心捐助老年公益(福利)事业,社会影响广泛,社会效益突出。
    三、推荐方式
    由各镇(街道、开发区)采取组织推荐、社会举荐或群众自荐等多种形式征集候选人,原则上水集不少于12人,其他镇(街道、开发区)不少于5人(事迹突出的可多报)。
    四、评选方法
    评选活动于 2011年8月上旬启动,9月上旬结束。活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组织发动、推荐申报、镇级初评、市级复查、宣传表彰等步骤进行。
    8月9日起,各镇(街道、开发区)制定工作方案、组建评选小组,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公布评选条件、方法步骤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采取组织推荐、社会举荐或群众自荐等多种形式征集候选人,组织初评,并于8月31日前将“孝星”评选申请表及500-10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材料报市民政局。
    9月2日前,市民政局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初评人选进行考察、复核,初步确定百名“孝星”,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询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报经青岛市评选委员会审核确定后,对当选的孝星根据其事迹、职业、与所孝敬老人的关系等,授予“孝老爱亲明星”、“爱老敬业明星”、“为老奉献明星”荣誉称号。
    五、联系方式
    地址:莱西市民政局(天津路9号)
    联系人:孙明华
    联系电话:88400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