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版:楼市金刊总第799期 >2011-07-29编印

山东要求参建保障房单位负责人姓名刻上永久标牌
刊发日期:2011-07-29 阅读次数: 作者:lxxwzx  语音阅读:

  针对河南郑州安置房汇景嘉园小区出现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山东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日前表示,山东省明令各地在保障房建设中,必须把参建单位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姓名刻上永久性标牌,直接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布了山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建设单位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负全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图审、检测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要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哪个环节出现问题,就追究哪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介绍,对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除记录、公示其不良行为外,还将限制其在建筑市场中招投标行为,责任人员将取消其执业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山东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也被要求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全部进行检查验收,对分户验收的结论进行签认,确保交给民众的每一间房屋都满足质量标准要求。
  7月中旬,河南郑州安置房汇景嘉园小区楼房因墙体一摸即碎,建筑用砖一掰就断的严重质量问题遭媒体曝光,舆论一片哗然,保障房建设再次引发各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