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实施360度检务督察机制,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效核体系高行运侧记
近年来,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强化内部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措施监督自己,把内部监督工作放到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保证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进一步认清内部监督工作管基础、管长远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实施360度检务督察机制,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抓重点工作督察
促进上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
牢牢把握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体系的本质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实现检务督察与各项重点工作同步推进。一是制定计划,全面督察。检务督察办公室根据全院《工作要点》、《重点工作备忘录》和《重点工作分解表》,制定督察计划,建立督察台帐。在此基础上,每月一梳理,对当月应当完成的重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具体情况向院党组报告,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二是按时上报,定期督察。各科室(办案组)每个工作日上班前将当天“晨碰头”情况在局域网上公布,每周五向检务督察办公室报送“周工作记实表”,每月25日前向检务督察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度”和“下月工作计划”,检务督察办公室据此开展督察。三是领导授权,深潜督察。经检察长授权,督察长带领检务督察人员深入到办案和工作第一线,现场查看有关工作资料,了解工作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工作督察。四是职责分解,双重督察。对需要多个科室联动开展的重点工作,院党组确定牵头部门,负责对此项重点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进行督察。检务督察部门按时检查该牵头部门履行督察职责情况,进而掌握整体工作进度,适时直接介入督察,既保证了督察效果,又节约了督察资源。2010年,上级检察机关做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来,该院将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细化为46项重点工作,逐项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限、定督察部门,检务督察办公室根据院党组的要求,按时调度、一线督察,各项重点工作均如期完成。其中推行权利义务明示制度、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等10余项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院转发、推广;在青岛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优秀成果评选中,我院参评的“实施业务流动,打造能动检察”入选十佳工作成果。
抓执法办案督察
促进执法质量和效果全面提升
强化执法办案督察,是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体系高效运行的关键所在,也是难点所在。工作中,该院抓住重点,攻克难点,积极推动检务督察向执法办案一线延伸。一是完善督察标准。制定了“执法办案督察办法”、“基本业务项目考核办法”、“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形成了涵盖总体工作进展、法律监督水平、业务素质能力、规范执法情况、法律文书质量的督察标准体系,每项督察内容都有具体的标准和计分办法,为全面开展执法办案督察工作提供了依据。二是整合督察力量。设置专职督察员7名,包括督察长和检务督察办公室、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执法办案督察的组织实施;从相关科室的业务骨干中选任兼职督察员12名,配合专职督察人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从熟悉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社会督察员5名,配合开展明查暗访,形成专职为主、兼职为辅、内外联动的执法办案督察队伍,有效地解决了督察力量与督察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三是确保督察覆盖率。全院每月的统计报表都要报检务督察办公室备案,便于掌握办案进展情况。在此基础上,业务科室每周五向检务督察办公室报送本周办案进度,每月15日前将上月结案的案件送案件管理中心审查,保证所有案件必须接受普查,30%的案件接受重点督察。四是创新督察方法。坚持“五步运行”、“六法深潜”,使督察工作深入到执法办案第一线,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自2010年以来,先后对42件自侦案件、431件审查批捕案件、488件公诉案件、16件民行案件、8件涉检信访案件的执法办案活动进行了督察,把各类问题和隐患解决在检察环节、消灭在萌芽状态,执法办案工作实现并始终保持了“三无”和“五个100%”。
抓制度执行督察
促进内部管理全面规范
强化内部管理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保障。该院全面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察,以内部管理的高度规范,促进检察工作高效运行。一是突出制度规范的科学性。每项制度规范的制定,都要反复征求全体干警的意见,凝聚集体智慧、体现集体意志,使每名干警从思想上认同制度,从行动上遵守制度。在此基础上,每年年初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废、改、立”,保证制度规范与工作发展相适应。二是突出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凡是规章制度禁止的行为,都要不留任何余地、不打任何折扣地开展督察。如在执行禁酒令方面,该院构筑了三道防线:全院干警中午必须在机关食堂就餐,外出就餐的必须向检察长请假;每天下午上班前,全体干警集合做工前操,同时检查有无中午饮酒现象;检务督察人员深入科室,用酒精测试仪对干警进行抽测。这三道防线,有效地杜绝了工作日中午饮酒的问题。三是突出督察范围的延展性。在加强对考勤、卫生、内务等日常性事务督察的同时,促进检务督察不断向机关外延伸,参加全市性会议必督察、参加公开活动必督察、参加集中学习必督察,真正做到干警的活动范围延伸到哪里,检务督察就跟踪到哪里;促进检务督察不断向八小时以外延伸,运用社会督察员暗访督察、虚拟情节电话督察、调取监控远程督察等方法,对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值守、机关值班、安全保卫等工作随时开展督察;促进检务督察不断向家庭延伸,与全院每一名干警的家属签订了“爱检助廉共建幸福检察”协议书,聘请她们担任家庭督察员,监督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言行。四是突出督察方法的多样性。每一项制度的落实,都有多种督察手段提供保障,防止出现问题和漏洞。如针对督察难度较大的车辆管理,该院采取了五对照的方法进行督察:将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与派车单相对照、与用车人外出记录相对照、与门卫记录相对照、与视频监控相对照、与车辆仪器记录相对照,看审批手续、用车人员、出入时间、行车里程、实际油耗是否吻合,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和处理。
抓素能建设督察
促进法律监督水平全面提高
从根本上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体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体系运行的动力点。工作中,该院将素能建设作为检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大力实施“素质工程”,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加强对个人成长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察,促进干警天天进步。干警立足工作岗位制定“个人成长计划”,每天记“个人素质提升日志”,记录当天工作学习情况和感悟体会。检务督察办公室、政工科、研究室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定期对个人素质提升日志进行检查、评比,确保“个人成长计划”真正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岗位练兵活动的督察,达到应知应会“一口清”。采取闭卷考试、随机抽查、现场问答等方式,对干警应知应会的基本法律法规、执法标准、工作流程进行督察测试,促进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三是加强对业务流动开展情况的督察,打造一专多能型干警队伍。我院规定,凡有办案资格的干警,除按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外(A岗),每年自主选择主办其他业务部门的案件和业务(B岗)不得少于3件。每件B岗业务办理完毕后,由设置B岗业务科室的第一责任人给予绩效评价,并填写《B岗工作人员绩效确认书》,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作为接受素能督察的依据。检务督察对干警队伍的素能建设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2010年,该院有8名干警被确认为全省检察机关和青岛市检察机关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1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控申业务竞赛中获一等奖,并为国家森检察长作现场接访表演,1名干警参加青岛市和全省检察机关公文写作竞赛,分获一等奖和二等奖。
树督察权威
促进督察效能全面发挥
该院把维护检务督察部门的权威作为保障督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一是督察权威,不容挑战。院党组把检务督察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项重点工作必提督察要求,每次重要会议必作督察部署。在全院明确提出了三个“无条件”的要求:院党组对检务督察工作无条件地支持;各科室(办案组)对检务督察工作无条件地配合;全院干警对检务督察结果无条件地服从。有关制度明确规定,凡对督察结果不服,只能向检察长申诉,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向督察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提出异议。如出现此类情况,严肃处罚。二是通报及时,毫不留情。每次重要督察活动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发出督察通报,每一期督察通报都做到有情况分析、有问题表现、有原因剖析、有处理结果,不管涉及到谁,该批评的批评、该表扬的表扬、该处理的处理,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三是结果运用,奖惩分明。检务督察的结果折算成具体的分值,计入各科室(办案组)当月的绩效考核成绩,各科室(办案组)再按照本部门的绩效考核办法对每一名干警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档次的划分,折合成相应的分数,记入每名干警的业绩档案,作为评先选优和提拔干部的核心依据。四是文化引领,境界提升。通过干警微博、红歌传唱、经典诵读、每日一捐、温情帮扶以及实地参观学习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形式多样的检察文化活动,将宗旨观念、革命信念、为民理念转化为干警队伍的执行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接受督察、配合督察、维护督察权威深入人心,成为每名干警的自觉行动。 (李远 张向新)
相关联接:360度检务督察,就是把检务督察作为推进落实科学发展观绩效考核体系的重要抓手,坚持将督察的触角向执法办案、重点工作推进、规章制度执行、素能建设等方面深层次延伸,坚持将督察贯穿于检察工作日常运行的全过程,坚持充实队伍、创新方法、强化督察效果,坚持督察结果与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树立督察权威,充分体现“360度无盲区扫描”和“全面覆盖、全程控制”的工作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