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全县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县委从本月25日开始,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教育,7月上旬结束。整个教育分三个阶段,分别进行国情教育、“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教育、振奋民族精神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必经阶段;弄清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弄清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总方针;要加快和深化改革,必须振奋民族精神。
4月 县委对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
为从制度上保证选拔干部的质量,县委按党的十三大有关干部制度改革的要求,8日作出《关于提拔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的意见》,决定对新提任的正副局(乡)级(指实职)领导干部(不含人代会选举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新提任的正副局(乡)级领导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按同级干部管理,享受同级干部的政治待遇,但其原工资和生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本人写出述职报告,经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和党委讨论,对称职者,正式任命或提名到有关部门履行法律或行政任命程序;对不适应或不称职者,由组织找本人谈话,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适当工作。到年底,共对19名副局级以上干部实行任职试用期考察。
4月 县委、县政府公开选聘部分县直单位领导干部
为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人事工作,创造人才竞争的良好环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县委、县政府从8日开始,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直部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缺职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经过推荐或自荐、考核、考察、评议、答辩等程序,有7人被选聘为副局(乡)级领导干部。
4月 县委对基本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试行免职警告制度
为从制度上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更好地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县委于8日作出《关于对基本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试行免职警告的意见》,决定对基本不称职的县直党政群机关、乡镇党政机关、县属事业单位中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指正、副实职)和乡镇党委委员试行免职警告制度。免职警告的主要条件是:(一)工作平庸,缺乏事业心,无所作为;(二)工作能力较差,长期打不开工作局面;(三)工作失职,造成一定损失;(四)长期闹不团结,互相拆台、贻误工作造成很坏影响;(五)群众威信低,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半数以上。凡符合其中一条者,即为基本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干部在免职警告期间,其职责、管理和待遇不变。一年后,由本人写出述职报告,经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对有较大转变、工作成绩好的,由组织谈话,继续留用;对变化不大,仍不称职的,免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4月 县委将部分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划归乡镇党委领导
遵照党的十三大报告中关于“现在由上级行政部门党组织垂直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今后要逐步改由地方党委领导”的要求,县委从30日起,将县教育局党委所属的第二、三、五、六中学,第一、二、三、四职业高级中学党组织和县直属机关所属的县林木繁育苗圃、北墅水库管理所、高格庄水库管理所、堤湾水库管理所、各乡镇法庭、外贸直购站党组织及县供电公司党委所辖的乡镇供电站、变电所党组织,划归各所在乡镇党委领导。
7月 县委、县政府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后,省、市民政部门确定莱西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试点县,国家民政部把莱西作为贯彻《村委会组织法》的联系点。县委、县政府于本月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8名机关干部组成试点工作组,在牛溪埠乡选择规模和基础条件各不同的牛溪埠、西庄、西沙埠三个村进行试点,到1989年3月基本结束。接着,县委、县政府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县575个村,并抽调183名机关干部组成工作组,对其中的60个后进村进行重点整顿治理;同时,各乡(镇)也成立领导小组,经过半年多的工作,顺利完成任务。1989年冬,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工作在全县展开。
8至11月 全县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
遵照党的十三大精神和省、市委的部署,县委从8月上旬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至11月份基本结束。整个讨论围绕7个专题进行:一是坚持生产力标准,进一步认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二是用生产力标准观察和判断形势,增强推进改革开放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深化对县情的认识,增强改革开放的紧迫感;四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观点;五是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创造人才脱颖而出的条件;六是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展;七是坚持生产力标准,改进和加强党的建设。
8月 县委、县政府采取措施平抑“抢购风”
中旬,在外地“抢购风”影响下,莱西商品市场出现抢购风潮。抢购的主要商品有家用电器、棉毛织品、铝搪制品以及缝纫机、自行车、石英钟等,致使一些商品断档脱销,城乡储蓄余额急剧下降。县委、县政府迅速采取四项平抑措施:(一)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坚决维护国家物价改革大局,并帮助群众消除“恐惧”心理,建立正常消费观念;(二)商业、供销部门组织力量狠抓货源,千方百计满足市场供应;(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取缔、打击不法经商行为;(四)各专业银行开展长期保值储蓄,减少货币对市场的冲击。由于措施得力,“抢购风”至月底平息。9月初,城乡商品市场销售秩序开始转向正常。
10月 县政府首次举办劳务市场
为杜绝招工中的不正之风,增加“透明度”,25日,县政府首次举办劳务市场,实行招收名额公开、文化考试成绩公开、招收条件公开、招收方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待业青年和招工单位经过双向选择,686名待业青年得到安置,占待业青年总数的79.7%。
本年 全县企业改革成效显著
本年,县委、县政府从四个方面深化企业改革。(一)全面推广和完善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引入竞争机制。县属企业实行承包经营的已达122个,占总数的91.1%,其中,有53个实行公开招标。(二)推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在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中,已有79个实行全员风险抵押承包,抵押金达500多万元。(三)积极尝试租赁制与兼并制。在2个企业进行租赁试点,对3个微利亏损企业实行兼并转让,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四)全面推行企业的劳动、人事、工资制度的综合改革。在134个县属企业中,有83个进行劳动组合,精减管理人员361人;89个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17个实行工资总额包干;16个建立“内部银行”,加强经济核算管理。
本年 全县农村改革迈出新步伐
本年,县委、县政府抓住四个重点深化农村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合同管理工作。县、乡镇成立合同管理机构23个,各村成立合同管理小组,建立合同管理档案6827卷,对19.72万份合同进行鉴证入档。二是推行适度规模经营。全县试行“两田制”的村达581个;试办农业车间1个,经营土地130亩;成立联合体1个,12户,经营土地93亩;发展2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1246户,共经营土地29712亩。三是建立农村合作基金会。全县有12个乡镇成立合作基金会,筹集资金500多万元。四是建立健全各种服务体系。全县建立乡级实体服务站74个,建立果业、渔业、西瓜、蔬菜等专业协会115个,发展各业服务户8000多个。通过改革进一步理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各种关系,挖掘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深层潜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全县农业总收入达到105821万元,比1987年增长28.1%;粮食总产量比1987年增长8.9%。
本年 全县工农业生产状况
本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164227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23128万元,农业总产值41099万元。粮食总产量435526吨,花生总产量101954吨。
本年 全县党组织状况
全县共有基层党委44个,党组12个,党总支40个,党支部1597个(其中农村859个),党员3249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