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期)
第二阶段,1952年10月—1953年12月在福顺德小楼。
这一时期一直由曲百里任县委书记,在此期间县委驻地有以下说法:
1.文管所关于福顺德古楼的解说词称:福顺德古楼位于烟台路西蓬莱路南之兴隆街中段,1992年公布为莱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提升为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为莱阳县小野头村商人赵明辉1933年所建,系砖木结构小青瓦覆顶的二层楼房,楼后有正房3间东西厢房各7间,共同构成1座四合院式建筑。1950年3月,中共莱西县委迁入小楼办公,县委书记王西钊、县长曲百里等在此领导全县人民医治战争创伤。1953年12月,县委迁出。
2.时任县委秘书处公务员的丁希民说: 1952年11月21日我调到县委秘书处时,县委在福顺德小楼办公。据说是10月份为了接待从朝鲜回来休整的26军,县委把原来的机关用房让给了部队,刚刚从水集二村搬到小楼上。当时小楼上面6间中,东头隔出单独1间,莱阳地委副书记来时曾在里面住过,其余的用作县委大会议室;楼下6间中,东头两间是文印文书王振勃、档案文书王守德的办公室兼档案室,第3间是过道,西头3间是交通班的宿舍,交通班是10个人,梁俊林任班长;东厢房北头3间是县委书记曲百里的办公室,中间两间是秘书姜春云的办公室,南头是助理秘书孙中岳的办公室;西厢房北头3间是农委的办公室,中间两间是副书记张玉颜的办公室,南头两间有一铺土炕,是我们两个公务员的宿舍;北屋虽是正房,但并不大,做什么用记不清了。小楼东面的平房里住着组织部和宣传部。
3.《莱西县志·第十一篇城乡建设》中“黄海路”条下记载:县委、县政府于1953年设此路北侧。
4.档案馆藏姜春云《莱西县委会议记录》(3-1-93)记载:(1953年)10·16日 六、机关的住屋,公安局挤到水集。
福顺德小楼作为文物保护单位至今犹存,综合上述回忆和记载,曾作为县委办公地点亦无争议。县委迁出的时间,解说词中称是1953年12月,但查无出处。据姜春云的会议记录记载,1953年10月16日县委曾研究过机关的住房安排问题,包括公安局迁回水集的问题,可见这次讨论的是机关用房的总体安排,应该是在北工地机关办公用房已经或者即将建成的时间,实际搬迁可能是在此之后不久,推测为11月前后可能比较合理,12月份也是可能的。
第三阶段,1953年12月后在水集二村村后的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
这一时期曲百里仍任县委书记直至1955年6月。在此期间,县委迁至水集二村村后新建的机关大院,因驻留时间很长,已为大家公认,值得讨论的是机关大院的初期建设规模。对此,有以下说法:
1.《莱西县志·第十一篇城乡建设》记载:城区公共建筑始于1953年。当年,于今县政府住址建平房100间。
2.曾任建委副主任的吴绍庆《莱西市城建志(手稿)》记载:1953年,兴建县委、县政府办公用房百余间。
3.时任县委秘书处文书的王振勃说:县委机关大院是曲百里当县委书记以后建的,因为是建在水集村北,离村还有好远一段距离,所以大家都称其为北工地。当时水集二村的民房只到北大道即后来的威海路,从北大道上向北开出1条南北路,两边建了十来栋房子,县委在路东,政府在路西,办公室当时叫秘书处,都在最前边。
4.丁希民在谈到县委迁到北工地时说:当时的机关大院房子并不多,大概前后是4排,每排东西4栋,每栋9间,有办公室,也有会议室和伙房。其间形成3条南北通道,以中间的南北通道为界,县委单位在道东,政府单位在道西。一开始的时候,房子中间好像还有一些空基,并不十分紧凑,县委和政府的伙房还是分别设置的。周围也没有围墙,只是用竹篾板篱笆圈起来,也没有大门楼,但是在大院后面住了公安局1个班的战士,每天在大门口站岗值勤。后来逐年建设,才形成了东西1排6栋,前后大概8排的规模,还建起了围墙和大门楼,门前也修起了大街,并在这里一直住了几十年。(待续)